第107章 纵火犯-《罪犯档案管理员重生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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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李振良尝试着将犯罪动机拆分成两条线。

    “首先,  我们假设纵火是为了谋杀范国平。”

    刘浩然第一个举手反驳:“不可能。范国平在值班室,位置相对独立偏僻。如果凶手的主要目标就是杀他,有更直接、更隐蔽的方式,  比如潜入值班室行凶,  何必大费周章放火烧整个仓库?动静太大,  风险太高。而且,多个起火点集中在仓库主体区域,值班室更像是被波及的池鱼。”

    李振良看向刘浩然:“浩然说得对,我也觉得凶手的主要目的不是杀人。”

    说完,李振良伸出手指,  在手绘仓库平面图上指点着:“你们看。凶手选择在范国平可能吃饭或刚吃完的时候动手,应该是认为这个时间点范国平的警惕性比较大,  这说明凶手很了解范国平。他利用这个时间点快速点火,然后离开。他可能认为值班室是砖石结构,相对安全。又或者,他潜意识里根本不在乎里面的人死活,  只关心火能不能烧起来、烧得够不够大。”

    李振良一口气说到这里,下意识地看向姜凌,  用目光征询着她的意见。

    姜凌微微颔首:“很好,  继续。”

    得到姜凌的鼓励,李振良在白板上写下“定性质”三个大字:“排除谋杀动机后,  接下来我们分析凶手的纵火动机。”

    一直在自学犯罪心理学的刘浩然接过他的话头:“纵火动机一般是报复,比如凶手在仓库工作,  曾经受过冤枉或者委屈,愤怒之下决定一烧了之。”

    姜凌欠了欠身:“从心理学角度分析,纵火报复,凶手享受的是纵火行为本身带来的强烈刺激和掌控感,  火焰的破坏力让他感受到一种扭曲的力量。”

    李振良眼睛一亮:“对对对,范国平的死只是一种附带的结果。”

    刘浩然翻开他做的笔记:“多个起火点、使用助燃剂制造猛烈火势,这些行为都指向凶手通过纵火获得心理满足,通常与深层次的心理创伤和无力感有关。”

    李振良咧嘴一笑:“浩然,最近学了不少新知识嘛!”

    刘浩然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:“那个,组长要考研,我也不好落后嘛,就找了点专业书看。”

    姜凌对刘浩然的理论补充表示认可:“浩然说得对,这就引出了我们画像的核心特征。良子,我说,你来记重点。”

    李振良“嗯”了一声,拿起黑色马克笔,认真聆听着姜凌所说的话,并摘取重点记录在白板上。

    姜凌开始给这名纵火犯进行心理画像。

    “第一,内心极度压抑、自卑。一般长期处于被忽视、被欺凌或极度缺乏成就感的境地,现实世界中,他可能是一个隐形人,感受不到自己的价值,充满无力感。”

    “第二,缺乏掌控力。通常在现实生活中无法掌控局面,无法有效表达愤怒或反抗。”

    刘浩然摇头叹息:“唉!纵火,其实是一种无能者的宣泄。”

    犯罪心理学对纵火犯有过详细的心理分析,这类人通常习惯通过纵火获取“力量感”与“存在感”。因为火焰有着巨大破坏力,能够瞬间改变环境,这会给他带来日常生活中无法体验的掌控感和影响力。看着火焰升腾,他感受到一种扭曲的“强大”和“宣泄”,这是他证明自己“存在”甚至“重要”的唯一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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