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7章 纵火犯-《罪犯档案管理员重生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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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振良恍然,连连点头:“对对对,到底是组长,一说就透!”
刘浩然不懂就问:“那请问,女性遇到欺凌,采取的报复方式大多是什么?这样我们在以后进行嫌疑人画像时可以更为准确一些。”
姜凌恨不得把自己掌握的理论知识一口气都灌进组员们的脑子里去:“从犯罪学角度看,女性报复行为确实与男性有显著差异。男性倾向直接暴力,比如肢体冲突、纵火、破坏财物,而女性更倾向非直接对抗方式。”
“女性更擅长利用人际关系网络,如散布谣言、社交孤立、曝光隐私。或者通过第三方实施报复,教唆犯罪、利用制度手段进行诬告、恶意投诉等。”
想到前世自己在女子监狱接触过的案例,姜凌的心情不自觉地变得沉重,同样身为女性,对女性被伤害、女性犯罪总会多一分感同身受的痛苦。
“另外,女性可能会采取自我毁灭式报复,当长期压抑爆发时,她们会通过伤害子女或自残式报复。她们以为伤害自己、伤害子女,就是对欺凌者核心利益的损伤,其实……”
想到那些遭遇出轨、家暴的女性,因为力量悬殊不敢反抗丈夫,转向虐待子女、自残,甚至自杀的案例,姜凌心中一酸,不愿意再继续说下去。
李振良赶紧转移话题:“那个,我听说,女性投毒的比例比较高。”
毕竟,“大郎,喝药”这个故事经典流传。
姜凌点了点头:“没错,相比男性直接的打砸,女性可能采取更隐蔽的方式。如偷偷损坏对方珍视的物品,包括化妆品、衣服、电子产品等,以及在食物中做手脚,加大量盐、泻药,极端情况甚至投毒。”
李振良感觉自己收获很大。
果然,组长就是组长,听君一席话,如读十年书啊。
李振良在表格中“性别”那一栏中郑重填下一个字——“男”,再看向姜凌:“那年龄呢?”
姜凌反问他:“你觉得呢?”
李振良尝试用姜凌的思考方式进行分析:“三个起火点,燃烧时间接近,还要搬运助燃剂,实施过程需要一定的体力,因此我推测他是名青壮年,年龄范围可能在18-35岁之间,如果再缩小一点范围的话,我倾向于20-30岁。”
姜凌提醒他:“还可以从作案手法来推测凶手的心理成熟度。”
刘浩然整个人都融入到这种“边学边练”的状态中,头脑转得飞快,迅速接过话来:“纵火犯能够多点放火,还知道使用助燃剂,明显行事很有计划性。这说明他年龄不会太小,青少年一般行事更冲动、手法更简单。年龄太大的人,体力、冒险精神下降,不会轻易纵火。所以,我支持良子的分析结论。”
周伟补充道:“心理画像指向被忽视、被欺凌的社会地位,这更常见于刚进入社会的打工者,他们处于职场底层,通常为青壮年群体。另外,在仓库环境工作的体力劳动者,也以青壮年男性为主力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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